租借服務 Application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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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1-08-17
戶外非商業攝影 Outdoor Non-commercial Photography
為避免影響遊客參觀權益、人潮動線與商家活動進行,於美術館周圍戶外空間之個人婚紗、cosplay道具服之攝影、學生專題等實施非商業攝影登記,雖無入館,但為避免影響遊客參觀權益,亦需事前申請,不收費用。一般參觀遊客拍攝紀念照則不在此限,不需申請登記。
※非商業攝影申請僅供短時間拍攝使用,如需長時間占用空間且可能影響遊客參觀權益者,請以場地租借方式辦。
非商業攝影請詳細閱讀並遵守以下拍攝申請辦法:
- 非商業攝影適用對象
- 無入館之個人婚紗禮服、非營利之cosplay道具服、學生專題等拍攝。
- 網拍、平面雜誌、商品、多媒體製作、型錄、海報、廣告、音樂影片及電視節目拍攝、錄影等,不分室內戶外皆須收費。
- 戶外非商業攝影申請流程如下:
- 瞭解本館非商業攝影注意事項規則後,可於拍攝日期前填寫線上申請單(請點選),若拍攝時間於開館時間內,亦可當日至本館服務台現場填寫。基本資料欄位請仔細填寫勿留空白,團體請填寫統一編號,個人請填寫身分證字號。
- 拍攝當日請遵守本館場地及設備使用注意事項,並維護館區整潔和行人通行暢順。
- 戶外個人婚紗拍攝不收費用,如需入館拍攝,最晚需於拍攝日七個工作天前(不含假日及第7天)繳交商業攝影申請表並檢附拍攝計畫書進行館內審核流程,審查通過後以email通知繳費,申請人請於受通知日起三個工作天內繳納全額,並完成確認對帳後方可入館拍攝。如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將衍生相關急件人力費用,以實際報價為主。
- 聯絡窗口:資源開發部 柯小姐,(06)221-8881分機2507,電子信箱:rddpt@tnam.museum
- 注意事項
- 自112年3月1日起使用者,請於攝影前先至本館換領攝影背心,詳見攝影背心換領方式(請點選),並請主要攝影師於拍攝期間全程著裝。
- 本館1館為市定古蹟,拍攝過程請勿使用會損害古蹟之攝影器材,並請務必遵循館務人員引導,不得有損害古蹟、建築設施等行為。
- 拍攝期間本館不提供免費停車、器材及機電設備等協助。
- 本館管理人員及保全人員將不定時進行現場查核工作,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影響遊客安全或破壞本館設備之情事,本館管理人員得立即制止拍攝,並須依照毀損設備與物品照價賠償。
- 所有拍攝影像,不得轉為與申請目的用途不符之使用方式。
- 請閱讀並遵守本館場地及設備使用規章第二十二及二十三條。
- 臺南市美術館場地及設備使用規章
- 臺南市美術館場地及設備使用規章112.03
- 附件十二 臺南市美術館商業拍攝場地使用範圍一覽表112.03
- 附件十三 臺南市美術館商業攝影申請表112.03 (非商業攝影申請亦填此表,可直接線上申請,或下載此檔案填寫後寄至rddpt@tnam.museum )
- 拍攝企劃書範本-婚紗攝影.docx
- 拍攝企劃書範本-戶外表演/影片拍攝.docx
- 南美館攝影背心換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