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服務 Application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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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1-08-17
戶外非商業攝影 Outdoor Non-commercial Photography
為避免影響遊客參觀權益、人潮動線與商家活動進行,於美術館周圍戶外空間之個人婚紗、cosplay道具服之攝影、學生專題等實施非商業攝影登記,雖無入館,但為避免影響遊客參觀權益,亦需事前申請,不收費用。一般參觀遊客拍攝紀念照則不在此限,不需申請登記。
※非商業攝影申請僅供短時間拍攝使用,如需長時間占用空間且可能影響遊客參觀權益者,請以場地租借方式辦。
非商業攝影請詳細閱讀並遵守以下拍攝申請辦法:
- 非商業攝影適用對象
- 無入館之個人婚紗禮服、非營利之cosplay道具服、學生專題等拍攝。
- 網拍、平面雜誌、商品、多媒體製作、型錄、海報、廣告、音樂影片及電視節目拍攝、錄影等,不分室內戶外皆須收費。
- 戶外非商業攝影申請流程如下:
- 瞭解本館非商業攝影注意事項規則後,可於拍攝日期前填寫線上申請單(請點選),若拍攝時間於開館時間內,亦可當日至本館服務台現場填寫。基本資料欄位請仔細填寫勿留空白,團體請填寫統一編號,個人請填寫身分證字號。
- 拍攝當日請遵守本館場地及設備使用注意事項,並維護館區整潔和行人通行暢順。
- 戶外個人婚紗拍攝不收費用,但館內另有提供休憩及換裝空間租用,歡迎來電洽詢。如需入館拍攝,建議於拍攝日之14個工作天前繳交商業攝影申請表並檢附拍攝計畫書進行館內審核流程,審查通過後以email通知繳費,申請人請於通知日起3日內(不含六日)匯款,並完成確認對帳後方可入館拍攝。
- 聯絡窗口:資源開發部陳小姐,(06)221-8881,分機2511,電子信箱:chihan@tnam.museum。
- 注意事項
- 本館1館為市定古蹟,拍攝過程請勿使用會損害古蹟之攝影器材,並請務必遵循館務人員引導,不得有損害古蹟、建築設施等行為。
- 拍攝期間本館不提供免費停車、器材及機電設備等協助。
- 本館管理人員及保全人員將不定時進行現場查核工作,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影響遊客安全或破壞本館設備之情事,本館管理人員得立即制止拍攝,並須依照毀損設備與物品照價賠償。
- 所有拍攝影像,不得轉為與申請目的用途不符之使用方式。
- 請閱讀並遵守本館場地設備使用規章第三十二及三十三條。


- 臺南市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規章
- 臺南市美術館場地設備使用規章PDF
- 附件十臺南市美術館商業拍攝場地使用範圍一覽表
- 附件十一臺南市美術館商業攝影申請表 (非商業攝影申請亦填此表,可直接線上申請,或下載此檔案填寫後寄至chihan@tnam.museum 信箱)
- 拍攝企劃書範本.docx